******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110MW/220MWh配套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1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 万千瓦)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北,距离吴忠市区约 56km,场址区海拔高程约1345.34m~1568.87m,总占地面积约为 34723亩。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000MW,直流侧装机规模1200MWp。光伏发电拟通过1回330kV线路接入天都山750kV变电站;项目配套建设1座 330kV 升压站,拟在330kV升压站附近配套建设1座110MW/220MWh储能电站,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330kV升压站。
110MW/220MWh集中共享储能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站址东侧紧邻鸣红公路,南侧紧邻 G344 国道,北侧紧邻光伏基地配套 330kV 升压站,西侧紧邻光伏区。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2.3 招标范围:******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110MW/220MWh配套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新建1座110MW/220MWh储能电站,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330kV升压站。合同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全部土建工程和全部设备安装;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价格清单)。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4个月,暂定2025年3月1日开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电芯、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其中任意一类设备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须提供C******集团公司的企业)和储能系统集成能力。
3.1.2财务要求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银行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完工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单体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投运业绩。
须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③并网意见书或竣工验收书或业主签署的完工证明或其他已投运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
******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者具备高级职称证书,且无在岗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1.8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无。
3.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总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1人,质量人员不少于1人,设计代表不少于1人。
3.1.10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储能系统设备集成商;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4)拟任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设计、施工各方的权利义务。
3.3 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拟任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18:00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18:00止,下载成功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
4.4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易鹏、龙雨嫣、陈亚峰(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1日